
人生裡有些決定,當下看起來很普通。
直到很多年後回頭,才知道,那是一條完全不同的路。
2009 年五月,我第一次踏上前往西藏的旅程。
那時候的我,二十七歲。
沒有想過尋找答案。
也沒有想過朝聖。
只是一直很想去看看,那片曾經因為一場遇見,而留在心裡很多年的地方。
飛機起飛以前,我甚至不知道,這趟旅程會改變往後十七年的生命。
如果當時有人告訴我:
「十七年後,你會帶著一顆石頭,再回到納木錯。」
我大概只會笑笑。
然後覺得,那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。
旅行,通常都是這樣開始的。
不知道終點。
也不知道會遇見誰。
我們是在旅行社認識李總的。
可樂旅遊的一位先生推薦我們參加他的團。
第一次見到李總,我的印象很深。
帶著一點江湖氣。
不是電影裡那種張揚,而是一種長年在外奔走之後,自然形成的豪爽。
說話直接。
很愛講冷笑話。
總是冷不防來一句,這件事我沒辦法給你交代,膠帶要去文具店找。
笑起來,總像藏著一點孩子氣。
那時候,我不會知道。
這位領隊,會在往後十七年,一直都是我和太太 Facebook 上的朋友。
更不會知道,幾年後,他再次前往西藏時,竟然還記得替我帶回一張一直放在心上的藏劇《幸福在路上》主題曲 VCD,而且怎麼樣都不肯收下一毛錢。
很多年後,我一直在想。
真正重情義的人,大概就是這樣。
他不需要一直說。
只是一直做。
後來,我也慢慢明白。
旅行真正留下來的,從來不是景點。
而是人。
飛往西藏以前,我一直以為,自己是去看一個嚮往很久的地方。
直到很多年後。
我才知道。
原來那一年,我不是走向西藏。
我是走向往後十七年的自己。